欧亚专利公约工业品外观设计保护议定书批准法
2020 11 10 - 11 1211月10日,国家杜马通过了一项关于批准1994年9月9日“欧亚专利公约关于保护工业品外观设计的议定书” 的法律。
该法尚待联邦委员会批准并由总统签署;该法将在正式公布10天后生效。
“欧亚专利公约”设立了欧亚专利组织和欧亚专利局。欧亚专利组织成员包括亚美尼亚、阿塞拜疆、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
目前,欧亚专利局颁发在欧亚专利组织的所有成员国都有效的欧亚发明专利。
该议定书是对“欧亚专利公约”的补充。它规定建立欧亚外观设计专利制度、欧亚专利局也将颁发这种专利,并将在所有成员国内生效。
欧亚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的最长期限可以是25年。
欧亚申请,通信和授予欧亚专利的工作语言是俄语。
该议定书将在第三个国家向保存人----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交存批准书或加入书三个月后,对第一批三个批准或加入国生效。
对于较迟加入的国家,议定书将在该国向保存人交存批准书或加入书三个月后生效。与此同时,只有在根据议定书对这些国家生效后提交的申请授予的欧亚外观设计专利将对于这些后来加入的国家有效。
5月19日,阿塞拜疆,5月20日,亚美尼亚,7月3日,吉尔吉斯斯坦和11月12日,哈萨克斯坦批准了该议定书。
10月15日,吉尔吉斯斯坦成为第一个向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交存“议定书” 批准书的国家。
为了使欧亚工业品外观设计保护制度发挥作用,“欧亚专利公约专利指令”仍然需要得到补充,并对欧亚申请和欧亚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征收关税。这些问题属于欧亚专利组织行政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Форма отправлена
Ваша форма успешно отправлена.
Мы свяжемся с вами в ближайшее время.